子公司與合資公司
為了不同的目的而成立的企業實體有很多種,子公司和合資企業只是其中的兩種。最近,合資企業在全世界都很受歡迎。這些公司有兩個或更多的合作伙伴,是通過參與公司的共同努力發展起來的。這些公司是為一個共同的目標在有限的時間內成立的,股權由參與公司籌集,並按投入資本的比例進行股份分割。分享收入和資產是合資企業的主要特徵。另一方面,子公司是一家多數股權由另一家被稱為控股公司的公司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一種由母公司通過擁有超過50%的股權來控制其經營活動的商業實體。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股份分配範圍更廣,持股比例低於50%的公司可能成為子公司的控股公司。有一些例子表明,大型控股公司的成立完全是為了控制其他許多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必做相同的業務,甚至不必母公司比子公司大。有時,小公司能夠擁有大公司的多數股權,成為大公司的控股公司。
子公司有可能擁有自己的子公司,然後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統稱為一個集團。出於所有實際目的(稅收和法律),子公司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實體,但實際上,控股公司和子公司是一個相同的實體(至少在財務上)。
合資企業可以是針對某一特定項目,也可以是建立在長期相互關係的基礎上。有時候,外國公司會利用技術來分享收入。合資企業很容易被識別為合資企業的名稱,其中包括兩家公司的名稱,如索尼愛立信(Sony Ericsson)、英雄本田(Hero Honda)、塔塔天空(TATA Sky),等等。合資企業是指兩家公司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走到一起,投資籌集資金而成立的。
在簡介:子公司與合資企業•如果一家公司想控制另一家公司的業務,它可以收購該公司的大部分股權,使其成為子公司,或者與該公司成立合資企業。在合資企業中,資產和收入是共享的,而在子公司的情況下,所有利益都歸控股公司所有。•子公司是獨立於控股公司的商業實體,其關係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係,而在合資企業中,則是平等或初級和高級合夥人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