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的區別

與另一方開展業務可能需要你建立合作關係。合夥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而進入企業的法律抽象形式。合夥企業的法律結構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合夥企業的結構將完全取決於各方希望參與業務的程度以及各自願意承擔的責任比例。目前有三種全球公認的合作伙伴型別;一般、有限和有限責任。對於任何一個創業者來說,在選擇最適合他們經營的型別之前,仔細分析每種型別是至關重要的。...

與另一方開展業務可能需要你建立合作關係。合夥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為了營利或非營利的目的而進入企業的法律抽象形式。合夥企業的法律結構可以採取不同的形式。合夥企業的結構將完全取決於各方希望參與業務的程度以及各自願意承擔的責任比例。目前有三種全球公認的合作伙伴型別;一般、有限和有限責任。對於任何一個創業者來說,在選擇最適合他們經營的型別之前,仔細分析每種型別是至關重要的。

 

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的區別

誰是有限合夥人?

有限合夥的最初痕跡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三世紀的羅馬。當時在羅馬帝國有許多投資者,而且這些權益正在公開交易,這就需要建立夥伴關係結構。這段時間的夥伴關係被稱為公共朗姆酒協會。

有限合夥是由一個或多個有限合夥人或普通合夥人組成的合夥企業。這個詞的首字母縮略詞是LP。在本合夥表格中,至少需要一個人擁有普通合夥人的頭銜。這種結構包括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普通合夥人擁有完全的管理控制權、債務責任以及對企業擁有的財產和利潤的權利。

有限合夥人的責任是有限的,因為他們只對債務負責,債務是基於他們對企業的投資額。他們也沒有管理控制權,只做很少的決定。他們的報酬是他們的投資回報,應該在協議中預先確定。根據合同和約束性協議中所列的投入,分攤損益。在有限合夥企業中,合夥人必須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夥協議。

 

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的區別

誰是普通合夥人?

在商業中,合夥這個詞通常指普通合夥。在一般的合夥企業中,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聚在一起作為一個整體來做生意。所有人都對企業的所有債務和判決負責。他們沒有有限責任,這意味著雙方的資產可以在訴訟中考慮,並用於解決任何債務一旦企業破產。普通合夥企業中的任何合夥人都可以被起訴,要求償還由此產生的商業債務。

普通合夥人擁有代理權,這意味著他們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將企業與商業交易或合同繫結在一起。普通合夥人有控制和結構的好處。所有合夥人都有同等的權利參與管理和決策。普通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是平等分享的。通常,起草合同是為了確定利潤和損失的分配。

這種結構中的合作伙伴可以選擇透過多數表決規則作出決定和解決分歧,這被稱為爭端解決過程。一些合夥企業選擇一個公司董事會來管理合夥企業,而另一些則沒有。這種形式的夥伴關係使與其他商業型別(如公司)相關的官僚機構得以自由。

合夥人對加入合夥企業的任何其他方具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權,除非合夥協議另有規定。未經成員充分同意,任何外部方不得加入合夥企業。與有限責任結構相比,合夥企業開始的檔案工作並不多。所需檔案為普通合夥協議。

 

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的區別

  1. 控制/管理

普通合夥人完全控制業務運營,並負責業務管理。有限合夥人對企業經營的控制權微乎其微甚至沒有。

  1. 損益分攤

在普通合夥制結構中,普通合夥人平分利潤和虧損。鑒於,涉及有限合夥人的,按照投資額或者有約束力的合同、協議的條款分享損益。

  1. 個人責任

一般合夥人的資產可以用於清償破產期間的債務。普通合夥人也可以因企業發生的債務而起訴。有限合夥人只能被起訴,要求其在業務中所佔的投資比例。有限合夥人不參與任何形式的控制,對業務無責任時,成為有限責任合夥人。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的個人資產不能用來償還破產期間的任何債務。

  1. 代理權

普通合夥人可以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並將企業與合同或商業交易掛鉤。有限合夥人沒有這種能力。

  1. 結構

普通合夥人的結構沒有有限合夥人複雜。

  1. 所有權限制

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普通合夥人的企業所有權是平等的。有限合夥人的企業所有權如本協議所列。

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比較圖

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和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的區別

 

總結 - 將軍(of general) vs. 有限合夥人(limited partner)

  • 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都簽訂了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業務合同。
  • 這兩種型別的合作伙伴在加入外部各方時都需要得到所有成員的充分同意。
  • 這兩類合夥人所需的檔案都是合夥協議,但如果業務涉及有限合夥人,則更為複雜。
  • 普通合夥人平分利潤和虧損,其中有限合夥人根據投資比例或協議中列出的比例分擔利潤和虧損。
  • 在破產期間,普通合夥人的個人資產可以用來償還債務,但是對於有限合夥人來說,並不是所有的個人資產都可以使用。
  • 普通合夥人有代理權,允許他們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而有限合夥人則沒有。
  • 發表於 2021-06-2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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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類: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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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佈於 2021-06-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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