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性與特質
人格和特質是指兩個不同的詞,它們之間有著特殊的區別。因此,人格和特質這兩個詞即使是相互關聯的,也不能互換使用。在人格心理學中,心理學家們對人的個性和特質的差異和獨特性非常著迷。不僅是心理學家,即使是非專業人士也會在各種社會情境下評估他人的個性。首先,讓我們定義人格這個詞。個性是指使一個人與眾不同的各種特徵。這會影響個人的思想、行為和情緒。簡單地說,人格可以理解為我們是誰。人格是由許多因素構成的。這些都可以看作是特質。特質是指一個人有助於塑造個性的各種特徵。這就是個性和特質之間的基本區別。本文試圖澄清這一區別。
什麼是人格(personality)?
如上所述,人格包括影響我們情緒、思想和行為的各種特徵和模式。這通常是一個人獨有的。例如,一個人在特定情況下的行為、反應、思考和感受的方式可能與另一個人對相同情況的反應方式完全不同。這是由於性格上的差異。
心理學家指出,人的個性基本上是一致的。這就是為什麼個人對類似情況的行為或反應保持不變的原因。我們的個性極大地影響著我們處理周圍世界的方式。然而,當我們說個性時,它並不僅僅侷限於我們的行為,而是超越了這一點。個性影響我們的人際關係,我們的思想,以及我們處理事情的方式。這就是為什麼人格必須被理解為一種心理和生理結構。
在人格心理學中,有許多關於人的人格的理論。類型理論、特質理論、人本主義理論、心理動力理論、行為理論就是其中的一些例子。
什麼是特性(a trait)?
如前所述,人格是指使個體獨特的所有特徵的總和。然而,特質並不是指這種整體,而是指那些有助於創造個性的個體特徵。例如,我們都是由各種各樣的特質組成的,例如:善於交際、善良、脾氣暴躁、好鬥、堅韌等等。正是這些特質的結合造就了我們的個性。在人格心理學中,最著名的理論之一是“大五”,根據這個理論,人格是由五個要素或其他特質構成的。他們是外向、隨和、認真、神經質和開放。每一種特質在人格建構中都起著關鍵作用。
戈登·奧爾波特也提出了一個特質理論。他認為,性格特徵主要可分為三類。他們是,
- 主要特徵-誠實,自我犧牲,弗洛伊德,無情,自戀
- 核心特質——聰明、友好、慷慨、敏感
- 次要特徵-焦慮、恐懼
基本特徵在人格中占主導地位,並因此而聞名。中心特質是人格的基礎。這些可能不是顯性的主要性狀,但卻是重要的性狀。次要特徵是那些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出現的特徵。這突出了個性和特質是指兩個不同的東西,不應混淆。
人格(personality)和特點(traits)的區別
•個性和特質的定義:
•個性是指有助於使個人與眾不同的各種特徵。
•特質是指個體中有助於塑造個性的各種特徵。
•參考:
•個性是指特徵的組合。
•特質是指創造個性的個人特徵。
•一致性:
•個性在個人的一生中始終保持一致。
•在一個人的一生中,並非所有的特徵都是一致的。在不同的情況下,不同的特徵可能占主導地位。
•性質:
•在個性中,某些特質可能只在特定情況下才會出現,比如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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