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性與隱性
在顯性和隱性這兩個術語之間,人們可以識別出許多不同之處。顯性和隱性是一個社會中行為模式的功能,社會科學專業的學生經常混淆這些功能。所有的表面行為都可能有不止一個功能,但這種功能可能是潛在的,而不是通過行為模式表現出來的。這就是說,有些功能並不是有意的,或者至少沒有被那些沉迷其中的人注意到。但很少有人能輕易區分顯性功能和隱性功能。作為一個基本的理解,讓我們把顯式功能看作是那些相當明顯和顯著的功能。潛在功能是指那些不太明顯的功能。在行為模式中,我們可以識別顯性和隱性功能。本文試圖突出這些功能,使讀者瞭解它們的區別。
什麼是顯示(manifest)?
行為模式的顯式功能是什麼意思?社會成員最能理解的就是行為。如果問到人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模式,最有可能的答案是那些可以通過觀察行為很容易推斷出的行為模式。從來沒有人把自己的行為歸咎於任何隱藏的動機或議程,而這些動機或議程會對他們的性格造成不良影響。你總能得到更接近理想的答案,而不是真實的答案(或者更確切地說是隱藏的動機)。當一個人來到酒吧喝啤酒或其他含酒精飲料時,他表現出什麼樣的行為?酒吧裡每個人都很明顯的一個行為就是他在短時間內醉酒。這就是他行為的明顯功能。但這種行為的潛在功能是,他也在損害肝臟,失去脾氣和忍耐力,變得昏昏欲睡。
什麼是潛伏的(latent)?
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於那些看到社會成員從事一系列行為功能的人來說,顯化功能是不明顯的。如果你看到有人参加一個朋友或親戚的葬禮,你會遇到一些行為,這些行為將與事態的嚴重性相一致,並保持清醒。但是,在葬禮上,人們所表現出的行為卻有潛在的功能,而出席葬禮的人卻永遠不會同意或贊同。羅伯特K默頓是社會學家,他提出這些社會學概念是為了幫助解釋社會行為,並對社會中的行為進行功能分析。你對**的反賭法有何看法?表面上,這是為了社會的利益,因為**被視為試圖阻止賭博,而賭博是許多家庭的禍害。當然,這些都是這項立法的明顯功能,而且**確實希望將這一動機歸因於其立法。但人們沒有意識到的是,同樣的立法是企圖**一個巨大的非法賭博帝國,這當然是立法的潛在功能。這突出了顯式功能和潛在功能之間的區別。現在讓我們用下面的方式來總結一下不同之處。
顯示(manifest)和潛伏的(latent)的區別
•社會成員最瞭解顯性功能。
•對那些看到社會成員參與一系列行為功能的人來說不明顯的潛在功能。•人們可以看到明顯的功能,而且相當明顯,但潛在功能並不十分清楚。•這些概念是由羅伯特K.默頓提出的,強調人類行為模式的人可以分為這兩類,兩者都可以從某種程度上加以審視。
Image Courtesy:
1.Robert Merton(1965) by Eric Koch / Anefo (Nationaal Archief)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