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導與自我倡導
倡導和自我倡導是人們不完全理解的兩個術語,本文試圖在闡述這兩個術語的同時,揭示倡導與自我倡導之間的差異。宣傳是指支持他人表達意見、爭取權利,並允許他們獲得通常被剝奪的服務。這更多的是代表另一個。另一方面,自我倡導是指個人通過自我代表的方式,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發表意見、與他人打交道。宣傳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其中自我宣傳只是一種形式。宣傳和自我宣傳的主要區別在於,雖然宣傳代表另一個人或代表他人發言,但自我倡導是指個人為自己說話或自我代表的地方。讓我們更詳細地理解這些術語的定義和含義,並試圖理解這兩個術語的區別,即倡導和自我倡導。
什麼是宣傳(advocacy)?
倡導可以被定義為代表他人行事。在社會上,我們發現人是脆弱的。這可能有很多原因。其中一個突出的原因是個人每天尋求身體和精神上的幫助。這些人有時會被孤立,被剝奪平等權利。從這個意義上說,倡導是指幫助人們表達自己的意見,維護自己的權利。積極倡導。這不僅僅是要說出來,更重要的是幫助那些需要幫助和體貼他人的人。
有不同形式的宣傳。自我**、自我**、自我**、自我**。辯護律師或其他代表他人的人可能不得不為這些人做決定。例如,如果一個人智力遲鈍,律師必須為他做一些人生決定。在這種情況下,困境產生的原因是一個人想要什麼,以及根據律師的意見什麼對一個人最好。然而,在宣傳中,最重要的因素始終是突出弱勢群體的福利,因為他們在社會中受到虐待。
什麼是自我擁護(self-advocacy)?
自我主張主要是自我代表,即個人作為自己的辯護人。這需要一個人為自己站起來,發表意見並作出決定,他將對此負責。然而,特別是在弱勢群體的情況下,自我倡導有時會產生消極的結果,因為人們會因為直言不諱而受到別人的嘲笑和歧視。在自我倡導中,由於個人作為自己的代言人,所以決策是由一個人基於他對什麼是對自己最好的認識來做出的。這可以是積極的,也可以是消極的。一方面,它允許一個人在沒有外部影響和不必要的壓力的情況下自由選擇,但同時,如果一個人不知道什麼對他是最好的,那麼它可能是有害的。在現代社會,有許多自我宣傳運動,把殘疾人拉出來,使他們不致被社會孤立和孤立。它為人們創造了一個論壇,讓他們採取主動,掌握自己的生活和生活決策。
宣傳(advocacy)和自我擁護(self-advocacy)的區別
上述解釋強調,宣傳可以採取多種形式。
•儘管我們所說的倡導是指代表另一個人或代表另一個人站出來,為弱勢或殘疾人士的權利而戰,但自我倡導是指一個人自我代表或以其他方式主動為自己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