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CARES Act)包含一項稱為員工保留抵免(ERC)的業務救濟條款,這是一項針對從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支付給保留的全職員工的“合格工資”的可退還工資稅抵免。...
《冠狀病毒援助、救濟和經濟安全法》(CARES Act)包含一項稱為員工保留抵免(ERC)的業務救濟條款,這是一項針對從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支付給保留的全職員工的“合格工資”的可退還工資稅抵免。
更新
《2020年納稅人確定性和災難稅收減免法案》(TCDTR),該法案是
ERC的目的是鼓勵僱主將僱員保留在工資單上,即使他們由於冠狀病毒爆發的影響在覆蓋期內沒有工作。以下是你作為一個僱主需要知道的,以利用這個更新的信用。
關鍵要點
- 更新後的員工保留信貸(ERC)為您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保留的每位全職同等員工提供最高5000美元的可退款信貸,為您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保留的每位員工提供最高14000美元的可退款信貸。
- 如果您被責令全部或部分停業,或者2019年(2020年)同一季度您的總收入低於50%,2021年低於80%,您就有資格成為僱主。
- 如果你在2019年沒有經商,那麼你可以從2020年開始使用相應的季度。
- 你可以透過減少發往美國國稅局(IRS)的工資稅來立即申請你的信用。
- 如果你的信用額超過工資稅,那麼你可以要求從國稅局直接退款。
- 新的法律,追溯到2020年3月27日,現在允許僱主收到工資支票保護計劃(PPP)貸款,要求ERC的合格工資不作為工資成本,以獲得PPP貸款的豁免。
合併撥款法案(caa)對員工保留信貸(erc)的更改
如果您已經熟悉《關懷法案》下的ERC,本節將列出CAA在2021年所做的更改。
CAA包括對ERC的以下追溯性變更。這些變化適用於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
- 如果您收到了購買力平價貸款,您仍然有資格獲得ERC的任何工資,而不是用您的購買力平價貸款免除部分的收益支付。
- CAA澄清了符合條件的免稅組織如何確定“總收入”
- 集團醫療費用被視為“合格工資”。即使沒有向該員工支付其他工資,這也是事實。
以下要素適用於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ERC:
- 每位員工的ERC比率提高到合格工資的70%(從50%),每位員工的工資限額從當年的10000美元提高到2021年的10000美元/季度。
- 與2019年同一季度相比,你作為僱主的資格是基於總收入低於80%(而不是低於50%)的基礎上的。這意味著如果你的總收入在2021年下降超過20%,你就有資格獲得信貸。
- 您可以選擇使用上一個日曆季度(即2020年第4季度和2021年第1季度)而不是2021年第1季度和第2季度(與2019年的同一季度相比)來確定資格。
- 如果您的公司在2019年不存在,您可以將2021年的季度總收入與2020年的相同季度進行比較,以確定其資格。
- 2021年的學分可用於公立學院、大學、提供醫療或醫院護理的組織,以及國會特許的某些組織。
- 2021年,大僱主的定義從100多名僱員變為500多名僱員。這使得你可以使用一個更廣泛的定義合格的工資,如果你在這個門檻之內。簡而言之,您可以計算支付給在職(工作)員工和不提供服務的員工的工資。
- CAA還取消了合格工資的限制,即不超過僱員在合格期前30天的工資。現在,舉例來說,如果你給一個重要的員工發獎金,你可以拿ERC。
- 如果您的全職員工少於500名,您將被允許在向這些員工支付工資的季度提前支付ERC。這包括季節性僱主、**僱員和2019年不存在的僱主。
如何成為合格的僱主
你是否有資格成為“合格僱主”取決於所討論的時間段。
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您必須從事以下貿易或業務或是免稅組織:
- 由於來自適當**當局的COVID-19命令而部分或全部暫停
- 總收入大幅下降,定義為2019年同一日曆季度總收入的50%以下
此外:
- **和國家實體以及政治分支機構沒有資格參加2020年ERC。
- 如果您是自營職業者,那麼您就沒有資格以自己的工資獲得2020年ERC。但如果你僱用了其他人,那麼你就有資格獲得支付給這些僱員的ERC工資。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您必須從事以下貿易或業務或是免稅組織:
- 由於來自適當**當局的COVID-19命令而部分或全部暫停
- 總收入大幅下降,定義為2019年同一日曆季度總收入的不到80%
此外:
- 如果你在2019年沒有經商,你可以用2020年作為比較年。
- **和國家實體以及政治分支機構不符合2021年ERC的資格;但是,免稅的公立學院、大學和醫院是有資格的。
- 如果您是自營職業者,那麼您就沒有資格以自己的工資獲得2021年ERC。但如果你僱用其他人,那麼你可能有資格獲得支付給這些僱員的ERC工資。
無論您的業務是否受到COVID-19的影響,2020年和2021年的“總收入顯著下降”測試都適用。
下表說明瞭2020年和2021年的資格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