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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法律制度就是一个对抗性的例子。在对抗制中,刑事和民事案件通常有三个不同的当事人。有两个对立的方面,其中一方通常是被告,另一方是原告。然后是决策者,通常是法官或陪审团。...
对抗制是一种法律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向法庭提出的案件由对立双方在中立的个人小组(包括法官和陪审团)面前陈述。一旦双方对其案件进行辩论,专家组将确定案件事实和需要采取的任何适当行动。这与审问制度形成了对比,在审问制度中,提交法院的案件在一群人面前审理,这些人除了作为决策者外,还充当提问者。这两种系统各有优缺点,关于其中一种是否优于另一种的争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