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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限度的接触是一个标准,如果美国的民事法院希望对来自不同州的人行使管辖权,就必须满足这一标准。该人必须在举行诉讼的州有最低限度的接触,法院才有管辖权。如果不符合这一标准,则认为审判该人是不公平的,必须转移案件的地点。这旨在防止人们在他们从未涉足的州被起诉的情况。...
联邦问题管辖权是指授予美国联邦法院审理涉及与美国宪法或其他联邦法律有关的案件的权力。这种类型的管辖权属于事由管辖权的范畴,意味着审理案件的法院是由所涉及的事由决定的。这种权力的依据来自美国宪法第三条。如果有联邦问题,联邦法院可以推翻州法院的管辖权,这意味着案件的诉因是根据联邦法律产生的。...
公民身份多元化是一项法律原则,当涉及不同州的公民的诉讼需要由联邦地区法院审理时,该原则就会存在。这一原则是由美国(US)宪法确立的,以确保一个州的公民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而不是听从对方的当地法院的摆布。涉及多样性管辖权的案件也可以包括公司、州政府或外国个人或政府。不同当事人的既定居住地是确定公民身份多样性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诉因的所在地。此外,在法规生效之前,诉讼中的问题金额也必须超过一定的数额。...
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长臂法规是一项允许法院对其他州的人和公司行使管辖权的法律。通常情况下,由于一些原因,管辖权是有限的,但当与另一个州的联系足够明显时,该州的法院可以使用长臂法规来证明在其管辖范围内审理案件。许多州都有这种性质的互惠法律,以礼节性的方式将长臂法则延伸到其他州。...
联邦普通法是由联邦法院决定的法律体系,而不是由众议院、参议院或总统通过的立法来决定。联邦法和州普通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联邦普通法只能处理宪法授权给联邦政府的问题。虽然联邦法律没有被编入法规,但仍然必须遵守。...
标的物管辖权是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裁决权。在大多数司法系统中,某些法院被授予某些职务,只享有审理和裁决某些争端以及主持某些当事方的权利。因此,为了审理案件,法院必须同时拥有管辖权和属人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