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救濟與衡平法救濟
確定法律救濟和公平救濟之間的區別並不複雜。然而,在開始區分這些術語之前,首先需要理解法律中救濟一詞的含義。救濟通常是訴訟中受害方尋求救濟的一種形式。它主要存在於民事訴訟中。傳統上,救濟是指司法強制執行一項法定權利的一種形式或一項權利被強制執行的手段。救濟還指一方當事人為某種形式的人身傷害或傷害尋求補救的手段。當事人尋求的救濟一般分為法律救濟和公平救濟,儘管這不是一個嚴格的分類。這種分類和區別是歷史性的,本文將對此進行解釋。
什麼是法律救濟(legal remedies)?
如上所述,今天許多法域對法律救濟和公平救濟保持區分。法律救濟是指在訴訟中給予受害方救濟的傳統形式,這種救濟可以追溯到幾百年前。在英國,通常情況下,請求民事救濟的人提前向原告人支付救濟金。因此,法律救濟是指**就原告要求對其損失、痛苦或傷害給予充分賠償的訴訟作出的金錢裁決。
今天,這種金錢獎勵或金錢支付通常被稱為“損害賠償”。損害賠償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如補償性賠償金、懲罰性賠償金、違約金、間接損害賠償金或名義損害賠償金。補償性賠償金一般是賠償原告因被告的行為或失職而遭受的損失或傷害。懲罰性賠償是為了懲罰被告,因為他/她的行為,命令該人支付一定數額。這類似於根據刑法繳納罰款。給予損害賠償的目的是使受害方處於如果違約或損害未發生時他/她本應處於的地位。這種法律救濟一般在涉及違約、人身傷害和其他侵權行為的案件中給予。
什麼是衡平法救濟(equitable remedies)?
衡平法救濟概念的起源可追溯到英國的**時期。本**也稱為衡平**,是為了減輕有時由於嚴格的普通法制度而造成的嚴厲和不公正。它向受害方提供救濟或補救,即公平補救。在公平補救的情況下,**將適當評估這一問題,以確定是否應給予受害人這種補救。將公平救濟視為**授予的非貨幣性裁決,以確保公平和公正。一般而言,當法律補救措施不足或不足以充分賠償受害人時,**給予公平補救,以滿足受害方的索賠。
與法律救濟一樣,在涉及侵權或合同糾紛的民事案件中也給予衡平法救濟。衡平法救濟有很多,但一些常見的救濟包括禁令、強制履行、撤銷、糾正、衡平法禁止反悔和宣告性救濟。禁令和強制履行是最廣泛的衡平法救濟。禁令是一種救濟,其性質可以是強制性的,也可以是禁止性的。這意味著法庭要麼命令被告做特定的行為,要麼禁止他/她做某事。具體履行是指一方,即被告,沒有履行合同條款,**將命令被告履行合同條款。因此,當僅僅一筆金錢賠償不足以賠償受害人因被告的行為而遭受的損失或傷害時,給予公平的救濟以確保公平。
合法的(legal)和衡平法救濟(equitable remedies)的區別
•法律補救是給予受害者的一種救濟形式,目的是強制執行某項權利或糾正對他/她犯下的錯誤。
•當法律救濟不足以或不足以完全補償受害方時,給予公平的救濟,以確保公平和公正。
•法律救濟是一種金錢賠償,通常稱為損害賠償。
•衡平法救濟是一種非金錢裁決,通常以禁令、具體履行和其他衡平法救濟的形式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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