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與強迫
儘管強迫和強迫都與精神障礙有關,但強迫和強迫是有區別的。換言之,這些是不一樣的。強迫指的是一種持續的想法,這種想法在一個人的頭腦中起作用,而強迫是指一種持續的行為,在這種行為中,個人感到強烈的衝動去從事某種活動,以至於擾亂了他的日常瑣事。所以,強迫和強迫的主要區別在於一個與思想有關,另一個與行動有關。本文試圖對這兩個術語進行更細緻的描述,以便讀者能夠理解其中存在的差異。
困擾是什麼意思?
首先,當我們看到“執迷”這個詞時,它可以被定義為一種反覆出現的、不會消失的思想;一種持續的思想。即使在其他工作中,這種想法也會佔據個人的頭腦。這通常被認為是不合理的,而且程度可能有所不同。與其他人相比,有些痴迷的程度要輕一些。當學位高的時候,對日常生活和家務的干擾也很高。即使當人不想去想它,這種想法也會一次又一次地出現。對細菌、汙垢的恐懼,以及對事情以適當方式完成的不斷需要,都是困擾的一些例子。痴迷甚至會導致個人和工作關係的緊張,因為它們擾亂了個人的正常運作。
強迫是什麼意思?
與強迫不同,強迫是一種反覆的想法,強迫是一種需要實現的持續行為。強迫也可以是不同程度的。當等級較低時,該人能夠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繼續日常生活。然而,當程度較高時,對日常生活的影響不僅是負面的,而且是很高的。讓我們通過一個例子來理解這一點。想象一下,一個人在上班前需要檢查他/她是否關上門。如果這個人對這項活動有強迫性,他會有強烈的衝動回去再檢查一下門。這也與強迫有關,因為這個人一直在想關上門的願望,或者檢查他是否關好了門。
這個例子也強調了它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在這種情況下,此人將永遠無法按時上班。如果一個人試圖趕走這種強烈的衝動,通常會導致不良影響。此外,這會導致個人在工作和個人生活中遇到困難。強迫的例子還有:需要洗手,需要不斷的批准,需要以特定的方式安排事情,等等。
痴迷(obsession)和強迫(compulsion)的區別
•困擾是指一種在個人頭腦中起作用的持續思維。
•指個人強烈的強迫行為。
•強迫症和強迫的程度各不相同,程度越高,日常生活中斷的可能性就越大。
•兩者都可以通過認知行為治療和藥物治療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