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量vs衝擊
衝擊和衝動這兩個詞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被隨意使用。律師們試圖將委託人所犯罪行的影響降到最低,他們說這是出於一時衝動,並非有意為之。我們從他們的自傳中瞭解到偉人對當今成功人士思想的影響,以及人們不得不沉溺於一種完全預先確定的行為中的突然感覺或衝動。但衝擊和衝動之間只有這麼多嗎?這是物理學中運動(力學)研究中廣泛使用的術語。這兩個概念在本文中有很多不同之處。
衝動
當一個力作用於物體時,它改變了它的動量。力與物體速度變化之間的關係由牛頓第二運動定律在下面的方程中給出
F=m X a=毫安
其中F是施加的力,m是物體的質量,“a”是它的加速度。現在,我們知道加速度是速度的變化率
因此F=m X(v1–v2)/t
或者,F X t=m X(v1–v2)
i、 e,Ft=m(v1–v2)
但是質量和速度的乘積就是它的動量
因此F x t=動量變化
這意味著物體動量的變化是一段時間內施加於它的力的產物。
這也意味著,在一個物體中,一個大的力作用於一個小的時間段,而一個小的力作用於一個長時間,它也可以引起同樣的動量變化。
影響
碰撞是研究運動物體碰撞及其結果的另一個重要概念。撞擊是兩個物體碰撞時突然感受到的力。物體所感受到的衝擊力或力與力的大小和碰撞發生的時間成正比。這取決於兩個物體的相對碰撞速度。在板球比賽中,擊球手需要更大的力量來把一個快速投球手投出的球送回投球手身邊,而不是引導球經過守望者。這是因為他利用快速移動的球的速度,只是引導它越過守望者的頭頂,而不是當他強迫球從投球手身邊回來時。
碰撞研究對汽車設計有很大的幫助,因為設計者可以通過提高汽車的抗衝擊性來減小碰撞的影響。這是通過使汽車前部吸收來自相反方向的車輛動能的最大沖擊來實現的,只允許一小部分能量到達駕駛員手中。
衝動和衝擊有什麼區別?•力的衝量和衝量的變化被理解為力的時間和作用的函數,力的單位是衝力,而衝力的單位是衝量,而衝力的單位是衝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