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被保险人与附加被保险人
附加被保险人和指定被保险人是通常出现在保险单上的术语,由于许多人可以互换使用,因此很容易混淆。然而,两者之间有许多重要的差异,理解这些差异可以帮助个人避免经济损失、诉讼和其他因误解而产生的问题。然而,这些术语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区别。下面的文章对每项条款都作了明确的解释,并说明了指定被保险人和附加被保险人之间的异同。
指定被保险人
指定被保险人是已投保保单的所有人,这是购买保险单的人。指定被保险人将在保险单的第一页和声明页上被指定,在本保险单的其余部分将被称为“您”和“您的”。可以有一个以上的指定被保险人,这些个人或当事人有最好和最广泛的覆盖面和保护。指定被保险人是唯一有权对保险单进行任何变更或变更的人员或当事人。他们也有权提出索赔,付款,接受保险基金,完全取消保单,以及做出任何其他的改变。指定被保险人还应是在被保险资产或财产中拥有主要利益的一方,并应持有资产的法定所有权。
附加被保险人
附加被保险人是指在被保险资产中持有负债权益的个人或当事方。额外的被保险人身份将提供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已被指定被保险人承诺赔偿。这意味着指定被保险人将根据保险单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将保险单中的保护扩大到附加被保险人。但是,本保单只对代表指定被保险人执行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承保。附加被保险人无权以任何方式更改保险单。除此之外,附加被保险人只能从保险单中获得责任保护,而不能就可能因物理损坏、故意破坏、盗窃、火灾等造成的损失获得任何其他保险。
指定被保险人和附加被保险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附加保险单通常是在附加保险单上注明的。它们是指根据保险单的条款和条件得到赔偿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当事人。指定被保险人通常是赚取和购买保险单的个人。指定被保险人的保险范围最广,是唯一可以更改甚至取消保险单的个人或当事人。另一方面,附加被保险人是对被保险资产持有负债权益的一方。附加被保险人将得到指定被保险人的赔偿,这就是为什么附加被保险人被列入保险单的原因。但是,本保单只对代表指定被保险人执行的操作所产生的损失承保。
小结:
指定被保险人与附加被保险人
•指定被保险人和附加被保险人是通常出现在保险单上的条款。它们是指根据保险单的条款和条件得到赔偿的两种不同类型的当事人。
•指定被保险人是已投保保单的所有人,也是购买保单的人。
•指定被保险人的保险范围最广,是唯一可以更改甚至取消保险单的个人或当事人。
•附加被保险人是指仅持有被保险资产负债权益的个人或当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