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vs全民公决
倡议和公民投票是几个州的宪法赋予选民的权力,是指允许选民直接就某些立法进行投票的过程。它们代表着对民主的直接制约,因为人们可以行使权力接受或拒绝一项立法。有批评人士不赞成这些权力,说它们等于是暴民的统治。然而,主动权和公投制度使民主制度保持活力和活力,并防止民选议员的暴政。虽然它们具有相似的性质,但模仿和公投的区别将在本文中讨论。
主动权
它是一种政治工具,赋予一个州的选民一种权力,可以绕过自己的立法机构提出法规,甚至提出宪法修正案。有24个州把这种特殊权力授予了他们的人民。1898年,南达科他州成为第一个将权力授予其人民的州,最新加入这一行列的是密西西比州,该州于1992年将这一倡议纳入宪法。
提案有直接提案和间接提案两种,直接提案绕过立法直接投票。另一方面,间接主动权是指首先送交立法机关的提案,立法机关可以接受、修改或否决该提案。
倡议可以要求修改法规,也可以要求修改宪法。修改法令时,最低票数为上次选举总督时所投总票数的5%。宪法修正案要求至少获得拉特州长选举总票数的8%。
公民投票
这是选民手中的权力,可以通过为此目的举行的选举,接受或拒绝对现有立法的提案。公民投票也可以由立法机关发起,也可以是当一项措施提交给选民批准时。例如,州宪法的修改需要得到选民的批准才能生效。有些州是宪法要求的,甚至任何提议的税收变更都必须得到批准。立法公投比由选民发起的公投争议较小,而且往往容易获得批准。全民公投取代立法机关的权力;在一项立法通过后的90天内,可以举行全民公投,否决或批准该项立法。在总共50个州中,有24个州可以举行全民公投。
倡议和公投有什么区别?•倡议和公民投票都是赋予选民接受或拒绝一项立法的权力,尽管主动权允许人们让**做它应该做的和不应该做的事情,而公民投票赋予人们权力,让**不要做他们想做的事。•主动权始于投票,而立法公投由立法机关发起并向公众公开,以批准或否决拟议的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