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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待遇是美国就业法中的一个概念,涉及人们在某一特定阶层中受到不同待遇的情况。如果它涉及基于种族、残疾、性别、信仰、年龄或种族的不平等待遇,则被视为侵犯公民权利。1964年通过的《民权法案》是美国反歧视立法的一个关键部分,旨在解决人们对学校、住房和工作场所等环境中不平等的担忧。该法案讨论了这个问题。。...
《就业中的年龄歧视法》是一项保护美国老年人免受任何基于年龄的就业虐待的措施。任何超过40岁的人都有可能获得这些保护。1967年通过的这项法律明确禁止有偏见的雇佣行为、工资歧视和任何纯粹基于年龄的不利待遇。例如,如果一个人认为他因年龄比竞争对手大而被免职,他可能有理由根据《就业年龄歧视法》提出申诉。。...
1978年《怀孕歧视法》是对1964年《美国民权法》第七编的修正案。它基本上规定,至少有15名员工的公司因怀孕或生了孩子而歧视妇女是非法的。它还禁止因怀孕或分娩可能导致的医疗问题而歧视妇女。该法为怀孕期间申请工作的妇女以及怀孕期间已经就业的妇女提供了某些保护。。...
就工作场所而言,年龄歧视是指根据个人年龄将应聘者排除在外的做法。年龄歧视通常与年龄歧视有关,是一种将注意力从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上移开,并将重点放在个人日历年龄上的方法。以下是关于两种主要年龄歧视类型的一些信息,以及这种做法如何对雇主和雇员产生负面影响。。...
适当的工作场所行为是指在工作场所可以接受的行为和举止。不当行为的影响可能仅限于展示不当行为的人,也可能进一步影响到雇主,并对雇主产生负面影响。工作中行为不当的人通常会受到一些影响。虽然每一项行为都可能没有具体规定,但员工手册或合同中通常会提及适当和不适当的礼仪以及处理违规行为的程序。...
短信骚扰是一种涉及使用短信服务的骚扰形式。骚扰者可以使用多种策略,包括向受害者发送短信和发送辱骂或威胁性信息。这种形式的骚扰通常伴随着约会暴力、欺凌或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处理文字骚扰有法律步骤,通常从提交警察报告记录骚扰开始。...
电子邮件骚扰通常被理解为一种跟踪形式,其中一人或多人向其他人发送一致的、不受欢迎的且经常具有威胁性的电子信息。对于一条消息的外观或声音,人们并不总是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来进行骚扰。这通常是环境的问题,因为一个人觉得冒犯或有害的东西实际上可能不会以这种方式传递给其他人。这种骚扰通常是由糟糕的爱情、工作场所的流言蜚语或学校欺凌助长的,并且通常只有通过社交媒体网络和联系才会被放大。有些地方有禁止电子邮件骚扰...
歧视是指根据某人的特征以不太有利的方式对待该人的任何情况。然而,歧视的法律定义比字典中歧视的定义要窄。根据法律,只有某些行为被视为歧视,只有某些类别或类型的歧视是非法的。...
告密者诉讼可能不是特定法院中最常见的案件类型,但这些类型的诉讼比一些人想象的更常见。举报人诉讼是指一个人站出来向法庭提供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是法庭审判或听证的部分或主要依据。“告密者”,主要证人,通常掌握案件被告公司或其他方的内幕信息 ...
骚扰诉讼是因为当事人认为自己受到某种形式的骚扰而向法官提起的案件。如果提起诉讼的一方(通常称为原告)能够证明自己的案件,则可以对被告处以严厉的处罚。例如,一个人因骚扰他人而被定罪,他可能会坐牢。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处罚是金钱性质的,被告最终支付罚款或以其他方式补偿原告。一些骚扰诉讼甚至庭外和解,以避免被告或公司因公众败诉而陷入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