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優勢與比較優勢
絕對優勢和比較優勢是經濟學特別是國際貿易中經常遇到的兩個詞。人們常常混淆這兩個概念之間的區別,並尋求澄清。本文試圖通過突出絕對優勢與比較優勢的區別,理清這兩個概念。
絕對優勢
優勢是指一個人、一個群體或一個國家能夠生產出比其他人更經濟的某種產品。當然,這種說法是非常籠統的,因為可以有勞動力優勢(勞動力可以是廉價的,也可以是廉價的),或者是資本優勢。絕對優勢是指一個國家能夠以相同的資源生產更多數量的特定產品。如果這一特定產品只有一個國家生產,那麼互惠貿易是不可能的。
以贊比亞為例,可以說,就銅產量而言,贊比亞是一個比其他國傢俱有絕對優勢的國家。這是因為一個自然現象,因為該國擁有最大的銅或其氧化物(鋁礬土)儲量。
因此,絕對優勢是指一個國家能夠以低於其他國家的成本生產某種商品,而其他所有因素都是平等的。絕對優勢的概念是亞當·斯密在談到國際貿易時提出的。
比較優勢
比較優勢概念在國際貿易中具有重要意義。如果一個國家以較低的機會成本生產商品和服務,那麼它就被認為比其他國傢俱有比較優勢。一個特定項目的機會成本被定義為為了**該特定項目的另一個單位而犧牲的金額。這一理論認為,如果一個國家在某些商品和服務的生產上比其他國家有優勢,它就應該侷限於只生產這些商品和服務,而應該進口該國效率低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務。比較優勢理論最早由羅伯特·託倫斯於1815年解釋。
摘要•絕對優勢是指一個國家比另一個國家在同等資源條件下能夠生產更多數量的商品的優勢。另一方面,比較優勢是一個國家使某一特定項目優於其他國家的能力。•在絕對優勢下,互利貿易是不可能的,比較優勢為國家間的互利貿易提供了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