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
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是经济学特别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遇到的两个词。人们常常混淆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并寻求澄清。本文试图通过突出绝对优势与比较优势的区别,理清这两个概念。
绝对优势
优势是指一个人、一个群体或一个国家能够生产出比其他人更经济的某种产品。当然,这种说法是非常笼统的,因为可以有劳动力优势(劳动力可以是廉价的,也可以是廉价的),或者是资本优势。绝对优势是指一个国家能够以相同的资源生产更多数量的特定产品。如果这一特定产品只有一个国家生产,那么互惠贸易是不可能的。
以赞比亚为例,可以说,就铜产量而言,赞比亚是一个比其他国家具有绝对优势的国家。这是因为一个自然现象,因为该国拥有最大的铜或其氧化物(铝矾土)储量。
因此,绝对优势是指一个国家能够以低于其他国家的成本生产某种商品,而其他所有因素都是平等的。绝对优势的概念是亚当·斯密在谈到国际贸易时提出的。
比较优势
比较优势概念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意义。如果一个国家以较低的机会成本生产商品和服务,那么它就被认为比其他国家具有比较优势。一个特定项目的机会成本被定义为为了**该特定项目的另一个单位而牺牲的金额。这一理论认为,如果一个国家在某些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上比其他国家有优势,它就应该局限于只生产这些商品和服务,而应该进口该国效率低下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比较优势理论最早由罗伯特·托伦斯于1815年解释。
摘要•绝对优势是指一个国家比另一个国家在同等资源条件下能够生产更多数量的商品的优势。另一方面,比较优势是一个国家使某一特定项目优于其他国家的能力。•在绝对优势下,互利贸易是不可能的,比较优势为国家间的互利贸易提供了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