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vs副检察长
总检察长和总检察长在某些方面并不了解我们之间的区别。非正式地说,我们把这些术语与法律领域的两个重要人物联系起来。另外,我们可以说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与等级有关的。虽然这基本上是准确的,但精确的定义是必要的。除了法律领域的人,我们其他人对总检察长和副检察长的作用和职能还不够了解。然而,总检察长是这两个词中比较流行的一个。因此,在开始区分这两个术语之前,检查它们的定义是很重要的。
谁是司法部长?
字典把司法部长这个词定义为一个州或**的首席法律官。简单地说,总检察长是一个国家最高级别的律师或律师;他/她通常是国家最重要的法律代表,在法律行动中代表**。但是,请记住,该词的使用因管辖地而异。因此,司法部长的作用和职能可能因国家而异。在这里,我们将简要审查司法部长在美国(美国)和英国(英国)的作用。
必须指出的是,大多数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都承认司法部长一职。在美国,司法部长也是**行政部门的首席法律顾问。这包括总统、**机构、部门和其他行政办公室。对国家或行政部门提起的案件通常是以司法部长的名义提出的。司法部长亲自代表国家采取严重或有争议的法律行动。此外,担任司法部长的人还兼任美国司法部部长和总统内阁成员。
在大陆法系法域,总检察长办公室被称为“检察官”或“检察长”,尽管这种人的作用不同于司法部长。英国(英国)承认总检察长是王室高级法律官员和首席法律顾问。此外,他/她还担任**和下议院议员。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在某些法域,总检察长除了作为代表**利益的国家首席法律干事外,还承担着与执法有关的重要行政职责和负责法律事务的部长级职责。
谁是副检察长?
司法管辖区不同,检察长的作用也不同。同样,在大多数普通法管辖区,总检察长通常被视为总检察长的副手或总检察长的助理。因此,在美国和英国等司法管辖区,副检察长是该国的第二高级法律官员,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司法部长之后的第二高级指挥官。总检察长也代表**或国家采取法律行动。在美国,总检察长通常与代表**或州参加联邦法庭诉讼有关。这就是说,总检察长在法庭上代表司法部长,代表国家辩论案件。总检察长及其工作人员通过收集证据和起草论据为案件作准备。
此外,美国的一名副检察长的任务是决定哪些案件必须由**上诉,主要集中在向最高**提出的上诉上。一般来说,美国总检察长代表**处理最高**审理的案件。因此,他/她通常在最高**监督和处理涉及**的诉讼。在这方面,副检察长也被称为美国司法部或**的“首席审判律师”。在英国,副检察长作为皇冠的第二高级律师,担任司法部长助理。
司法部长(attorney general)和总检察长(solicitor general)的区别
虽然总检察长和副检察长都是一个国家的法律代表,但区别在于两者的等级或优越性。
•司法部长是国家的首席法律官,而副检察长是副法律官。
•虽然针对国家的法律诉讼,特别是联邦刑事案件,是以总检察长的名义提起的,但在法庭上代表国家的往往是副检察长。
•总检察长担任**和其他执行机构的法律顾问。总检察长的另一项任务是决定哪些案件必须由**上诉,主要集中在向最高**提出的上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