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治安法官
法官与治安官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他们各自对社会的权力上,或是在司法制度上。法官和治安法官是两个经常混淆的术语。一般认为这两个词指的是同一个人。事实上,事实并非如此。法官和治安法官在多个方面不同。的确,他们两人的权力不同。事实上,法官被赋予比治安法官更多的权力。这是两个术语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我们来看看他们之间还有什么不同。
谁是法官?
法官是具有法律学位、有律师工作经验的人。法官在作出涉及法律事务的决定时也有很大的权力。当涉及到案件时,法官被留下来处理大型和复杂的案件。法官处理的案件通常不简单。他们还可以处理大案件,因为他们可以运行几年。与治安法官相比,法官的行政权力更大。法官工作的领域几乎是无限大的。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法官任命地方法官。
法官享有更好和更广泛的管辖权。换言之,法官的管辖权属于首都或非常大的地区。一个法官有时也能覆盖整个国家的管辖权。
如果我们看一下judger这个词的词根,judger这个词来源于法语单词juger,意思是对某事形成意见。在古法语中,“jugier”这个动词的意思是“判断”。因此,法官最终变成了拼写最终意见的人。
谁是治安官?
通常情况下,地方法官是一个国家官员,在法律案件中像法官一样作出决定,尽管他没有法官那么大的权力。重要的是要知道,授予地方法官的权力与授予行政官的权力相似。这就是为什么地方法官只处理小案件和小案件。与法官行使的执法权相比,治安法官行使的执法权在数量和性质上都非常有限。
有趣的是,在一些国家,治安法官是由法官任命的。这只意味着法官甚至有权任命一名治安法官。因此,治安法官工作的领域通常是有限的。
美国联邦**系统是世界上组织得很好的**系统之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治安法官是由终身法官直接任命的。这一制度得到了世界其他**系统的广泛赞赏。
当涉及到管辖权时,治安法官只负责有限的管辖权。这是法官和治安法官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之一。换言之,可以说治安法官的管辖权属于州、省、区或一个很小的地区。
有趣的是,治安官这个词来自于中古英语单词magistrat。治安官或多或少是一个公务员。他有授予行政人员的权力。因此,他负责行政法。
虽然这是对治安官这一称谓的普遍接受,但不同国家对治安官的认识也不尽相同。例如,在英国,治安法官等于治安法官。然而,这一职位也是一个权力较小的职位,正如治安官一词的原意一样。即使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样的国家,治安官也是一个行政和法律权力较小的人。然而,在瑞士和墨西哥等国,治安法官是高级法律官员。
法官(judge)和治安法官(magistrate)的区别
•功率等级:
•法官是在**作出决定的法律官员。
•治安法官也在法庭上作出决定。然而,他没有法官那么大的权力。
•在一些国家,甚至治安法官也由法官任命。
•教育背景:
•法官总是具有法律学位的官员。
•治安法官不需要在每个国家都有法律学位。
•病例类型:
•法官处理复杂案件。
•治安法官处理轻微案件。
•管辖权:
•法官拥有更好和更广泛的管辖权:
•治安法官的管辖权比法官小。
•根:
•judger来自法语单词juger。
•治安官来自中古英语单词magistrat。
•验收:
•法官在不同国家没有不同的职务描述。
•治安法官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职务描述。尽管大多数国家接受治安法官作为司法系统中较低级别的职位,但瑞士和墨西哥等国接受治安法官为高级职位。
这就是法官和法官这两个词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