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与质押
委托和质押这两个词主要用于合同条款。在法庭上,律师们可以看到他们的陈述来证明他们的观点。委托保管是一种合同,质押也是一种合同。不知道这些词的来源的人使用这些词的口气就好像它们是可互换的,这是不正确的。这两个概念在法理学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其加以阐释。
保释
为特殊目的交付货物的行为被称为委托保管。交付货物的人被称为托管人,而接收货物的人在合同中被称为托管人。以这种方式转让的货物应在合同目的完成后返还给业主。在这种交易中要记住的一点是,货物的所有权不会改变。在委托保管中,只涉及货物,除财产和金钱外的所有动产都由委托保管。因此,很明显,当你把钱存在银行账户中时,它不会被保释。
誓言
但是,如果一个人把他的黄金或其他贵重物品放在银行储物柜里或与放债人交换贷款,他就是在向放债人或银行保证,他会归还这些钱并取回他的贵重物品。这被视为委托保管的一种,适用于委托保管的所有条件也适用于这种情况。保释担保可以称为质押。你把你的贵重物品放在放债人那里,作为贷款的担保,并保证还钱。对于你的抵押,放债人同意保留这些贵重物品作为担保。在这种特殊类型的委托保管中,货物作为支付贷款的担保称为质押。
在简介:保释vs质押•委托保管是一种将货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该货物在目的完成后需要返还给所有人•委托保管仅涉及财产和金钱以外的货物•质押是一种特殊的委托保管方式,您承诺支付放款人提供的钱作为交换作为安全的贵重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