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地位决定了二者的区别。“无效”和“可撤销”这两个术语在合同中经常听到和使用。通常的趋势是把这两个词等同起来,主要是因为它们看起来和听起来都很相似。然而,这是不准确的,因为这两个词的含义完全不同。在这一点上,也许有必要作一个基本的区分。把无效合同看作是完全非法的合同,在任何时候都不能生效。另一方面,一个可撤销的合同是一个合法的合同,但可以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随后撤销或取消。
什么是无效合同(a void contract)?
“无效”一词的定义是无效的,完全没有法律效力或约束力。因此,无效合同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这意味着该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可强制执行的,而且该合同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无权使这种合同合法化。有时这种合同被归为无效合同。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从法律上讲,无效合同被视为从未存在或从未产生过。如果存在违约,一方当事人不能对违约方提起诉讼,主要是因为没有合同可以开始,或者更确切地说,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有许多实例或情况使合同无效。
涉及毒品、赌博、**等非法活动的合同,或者涉及实施违法行为(犯罪)的合同,构成无效合同。如果合同是由精神上无能力或缺乏合同能力的人订立的,例如未成年人(未成年者)或精神障碍者,则合同无效。此外,要求履行某种不可能的行为或依赖于不可能事件发生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还包括违反公共政策的合同,以及不公平地限制或限制某些活动的合同,例如限制某人结婚、限制贸易或法律诉讼。
什么是可撤销的合同(a voidable contract)?
如上所述,可撤销合同是一种合法合同。术语“可撤销”的定义是指不完全或完全无效但可以避免的事物。因此,可撤销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有约束力的和可执行的。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撤销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之前,合同仍然有效。可撤销合同称为可撤销合同,因为合同中含有某种形式的缺陷。如果有权拒绝合同的一方选择取消或撤销合同,则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同一方选择不拒绝合同,尽管有缺陷,那么合同仍然有效和可执行。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合同有几种可撤销的理由。
如果合同是在一方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时订立的,意味着该方没有订立合同的能力,那么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可以随时确认或拒绝合同。以欺诈、失实陈述、不正当影响或胁迫为理由订立的合同,使受影响方(受害人)有权取消此类合同。因此,基于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威胁或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可能会被遭受这种行为的一方拒绝。使合同无效的其他理由包括当一方当事人醉酒或精神受损,因而缺乏订立合同的能力时订立的合同。此外,可撤销合同还包括因一方当事人在事实上的相互错误或不披露一个或多个重要事实而订立的合同。
无效(void)和可撤销合同(voidable contract)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前者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是非法和无效的,而后者是合法合同,但如果一方当事人选择取消或撤销合同,则可能无效。
•无效合同在法律上是不可执行的,法律在任何时候都不承认其存在。这意味着无效合同的履行是不可能的。
•此外,无效合同通常是指涉及非法活动或实施某些非法行为的合同,或由缺乏合同能力的人(例如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
•相反,可撤销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可由合同当事人强制执行。因此,合同的履行是可能的。只有当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中的某些缺陷选择拒绝或取消合同时,这种合同才可无效。这种缺陷是指合同是基于欺诈、虚假陈述、胁迫或不正当影响而订立的,或者是基于相互的事实错误而订立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