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与锡克教
印度教和锡克教是两种宗教,它们在观念、信仰等方面表现出一些差异。印度教没有创始人,它被称为萨纳塔纳法。它接受所有宗教的普遍性。它也相信所有生物的平等。
另一方面,锡克教是15世纪在印度旁遮普发现的一神论宗教。锡克教的宗教信条是根据上师纳纳克和他的十个追随者的教导而形成的。实际上,可以说锡克教是世界上第五大宗教。
印度教相信根据人的法进行分类。这四种分类法或varnas是婆罗门、***、毗瑟亚和舒德拉。每一个班都被赋予了职责,这些职责被称为法。婆罗门应该在《吠陀经》中教育自己,他也应该教给别人。一个Kshatriya被赋予保卫王国的职责。他被视为国王。瓦西雅人应该从事商业活动,包括农业或任何其他工业。阿舒德拉应该为其他三个班的人服务,他应该学习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