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徵與疾病
疾病、疾病、症候群、紊亂是我們討論健康時很難忽視的一些詞。證與病是兩個意思有明顯區別的詞。
什麼是綜合徵?
綜合徵是幾個臨床上可識別的特徵的結合。任何疾病都不能稱為綜合徵。綜合症是一種特殊情況。這個詞用來指一系列可能同時發生的症狀。“綜合症”一詞來自希臘語,意思是“一起跑”。一個綜合徵不能追溯到一個單一的原因,因為一組症狀可能是由一種疾病引起的,甚至是由多種疾病引起的。有時症候群是指在找到真正病因之前出現的一系列症狀。其中一個例子是艾滋病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症,它指的是由艾滋病毒感染引起的一系列症狀。即使在發現艾滋病毒感染後,這個詞仍在使用。
證型有唐氏綜合徵、帕金森綜合徵、獲得性免疫缺乏綜合徵、宮頸綜合徵、庫欣綜合徵、不寧腿綜合徵、燙傷皮膚綜合徵、中毒性休克綜合徵、黃指甲綜合徵、急性放射綜合徵等。
什麼是疾病?
疾病是身體正常功能的異常,由特定原因引發的某些症狀來表示。有些疾病被分為幾大類,如自體免疫疾病。疾病有許多分類。在一個分類中,疾病分為四大類:致病性疾病、生理性疾病、遺傳性疾病和虛證病。疾病也分為傳染性疾病和非傳染性疾病。疾病在證候方面的特徵是具有特定的病因、特定的症狀集和一致的解剖變化。
疾病實例:霍亂、梅毒、瘧疾、萊姆病、腦膜炎球菌病、肝炎、血友病、傷寒、腦膜炎、登革熱、麻疹等。
綜合徵和疾病有什麼區別?
•綜合徵是一系列症狀,但疾病是身體正常功能的異常。
•綜合徵沒有特定的病因,但疾病有。
•綜合徵可能是一種疾病,甚至是多種疾病的組合。
•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疾病可能導致相同的綜合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