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與契約
契約和契約之間的區別一眼就看不出來了。事實上,鑑於這兩個術語都被鬆散地解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之間的承諾,兩者之間的區別變得更加模糊。合同這個詞並不少見,我們在日常談話中都聽到過它的用法。然而,聖約並不那麼熟悉。理解這些術語之間的區別的關鍵在於仔細研究它們的定義。只有到那時,這種區別才變得明顯。
什麼是契約(a covenant)?
契約被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的協議或書面承諾,它構成了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保證。因此,要求履行某種行為的協議被稱為“肯定性契約”,而限制或禁止一個人履行某種行為的協議稱為“否定性契約”。換句話說,契約是一種契約,屬於一般契約的範疇。作出保證或承諾的人稱為契諾承諾人,而接受該承諾的人被稱為契諾承諾人。此外,契約也包含在合同中,從而構成合同的一部分。在某些情況下,它可能構成合同中的特定條件。例如,契約或質押包括在不動產銷售合同或契約中。
契約的性質可以有幾種形式:可以是雙方同意同時履行某件事的共同契約;也可以是從屬契約,甚至是獨立契約。然而,在法律上,公約的概念在不動產方面經常聽到和使用,特別是與土地和土地使用有關的不動產。這些也被稱為真正的契約。不動產契約是附在財產契約上的條件。這些契約又分為若干類,即與土地相關的契約和所有權契約。土地契約通常限制或規定土地的使用。因此,例如,《公約》將規定,個人擁有土地,但須受土地僅用於農業用途的限制。所有權契約通常為土地的新所有者提供某些保護措施或利益。這些契約包括佔有權契約、讓與權契約、產權負擔契約、安靜享有契約、保證契約及其他契約。總的來說,這些契約確保擁有或擁有土地的人享有安靜的佔有權,並受到保護,免受外界的索賠、權利或任何其他負擔的影響。
什麼是合同(a contract)?
簡單地說,合同是一種可以通過法律強制執行的口頭或書面承諾。在法律上,它被定義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自願達成的協議,他們打算產生法律義務,其中承諾為了有價值的對價或利益從事或履行某些工作或服務。契約是一種普遍現象。它經常用於企業、公司、銀行、土地所有者和其他交易之間的交易。當然,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書面或口頭承諾不足以構成法律合同。為了使合同在法律上有效,它必須包含某些要素:首先,必須有一個要約並接受該要約;其次,必須有在當事人之間建立法律關係的意圖;協議必須以支付等有價值的對價訂立;當事各方必須具有訂立合同及其標的物必須是合法的。
合同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合同的結構取決於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合同的例子包括提供服務的協議,或交換某些貨物的協議。
協議(covenant)和合同(contract)的區別
因此,契約與契約之間的區別是顯而易見的。合同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當事人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或承諾,而契約則是一種合同類型。
•契約和合同的定義:
•契約是兩個或多個當事方之間的協議或書面承諾,構成對做某事或不做某事的承諾。因此,它是一種合同類型,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構成合同本身的一部分。
•合同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自願達成的協議,他們打算產生法律義務,其中承諾為了有價值的對價或利益從事或履行某些工作或服務。這是法律強制執行的。
•契約和契約的概念:
•契約可以是雙方同意同時履行某件事的共同契約,也可以是從屬契約或獨立契約。
•合同必須包含某些要素,才能通過法律強制執行。
–必須有一個報價和一個對該報價的接受,
–雙方必須有建立法律關係的意圖,
–協議必須是有價值的對價,如付款,
-雙方必須有簽訂合同的能力,
–合同標的必須是合法的。
•契約和合同示例:
•契約的例子包括相互契約、限制性契約、反對產權負擔的契約、安靜享受契約等。
•合同的例子包括提供服務的協議,或交換某些貨物的協議。
- Ulster Covenant, 1912 via Wikicomm*** (Public Domain)
- Contract by Sarah-Rose (CC BY-ND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