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合作社
企業可以採取多種形式,而公司和合作社只是企業的兩個例子。與公司一樣,合作社也是由人管理的,但根本的區別在於公司和合作社把人**在一起的動機。在合作社的情況下,人們為了共同的利益而走到一起,利潤的意圖通常是不存在的,而在公司的情況下,利潤是唯一的動機,因為這些實體必須滿足投資於合作社的股東的要求。在合作社的情況下,股份持有人是經營合作社的同一個人,真正的目的是讓每個人平等受益。
合作社類似於社會主義,而公司則類似於****。兩者共存並沒有壞處,因為合作社和公司都有不同的特點和利弊。原則上,很難找到反對成立合作社的人。他們是為了社區的利益,全世界都有這樣的例子:集體力量可以為那些努力工作但收入不足的人做些什麼。
另一方面,公司是由少數人創辦的,其唯一目的是賺錢。在他們的企業中,企業所有者通過成為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公眾籌集資金,企業所有者有義務和責任最大化股東的投資回報。
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合作社是一種特殊類型的公司,其經營活動以集體利益為目的,而在公司中,提高利潤是唯一關心的問題。正是這種對利潤的追求使管理公司的人轉向了可能不符合社會共同利益的手段和方法。這並不意味著合作社不能做出錯誤的決定,但就他們而言,這不是因為貪財,而是因為任何其他可能適得其反但對整個社會無害的誤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