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法与衡平法
由于普通法和衡平法这两个术语代表了法律的两个分支或途径,因此我们应该了解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人们理解普通法是指先例或由**判决产生的法律。另一方面,公平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联系在一起。尽管人们倾向于用这两个词同义,但这两个词之间的区别在下文中有更详细的解释。
什么是普通法(common law)?
普通法更通俗地被称为判例法、判例法或法官造法。之所以有上述名称,是因为普通法实际上构成了**通过其裁决制定的法律规则。普通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几个世纪早期,追溯到1066年诺曼征服后,皇家**制定的规则。这些由皇家**制定的规则被记录在案,此后被用作权威或作为今后案件或争端的指南。因此,这些决定被视为法律规则。
今天,许多国家,如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和印度,都以普通法规则为基础,即源自英国普通法体系的法律。普通法的独特之处在于,与成文法或立法不同,普通法规则是在个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例如,如果一个案件的当事方在适用于当前争议的法律方面存在分歧,**将参考先例或以前的**判决/推理来找到解决办法,并将其适用于事实。但是,如果案件的性质使先例不直接适用,**将考虑到目前社会、惯例和法律规则的趋势,并随后根据具体案件作出一项判决。这项决定此后成为先例,因此对今后任何类似性质的案件都具有约束力。因此,普通法在适应社会变化趋势方面具有独特的能力。
什么是公平(equity)?
衡平法通常被称为英国法的第二个分支,它起源于普通法的引入。在中世纪的英国,因**判决而受屈的当事人会向国王**,要求他为严厉的判决伸张正义。作为对这些**和抱怨的回应,国王转而依赖大法官的建议,大法官调查了这一争端,并试图提出一个“公平”的结果,反对普通法的严格原则。此后,大法官在管理衡平法方面的职责被移交给一个名为大法官法庭的独立法庭。衡平法的发展是为了减轻当时普通法规则的严厉性和灵活性,或是**对此类规则的严格解释。制定了一系列一般原则,这些一般原则通常被称为公平准则。其中一些格言包括:
- 衡平法不会因为没有救济而遭受错误。
- 公平的人必须有干净的双手。
普通法(common law)和公平(equity)的区别
- 普通法是以先例或**判决为基础的法律体系。衡平法是一般原则,是普通法的补充。
- 简单地说,衡平法是在普通法规则中找不到这种救济的情况下的一种法律救济形式。
- 公平是基于对公平、理性、诚信和正义的司法评价。普通法要求对**审理的问题适用普通法规则。